21歲也許是我們一生中最重要的歲數。這個年紀的人,終於正式告別童年,展開成人的生活。
- John Kaplan 教授

在美國,我們擁有形形色色的選擇,但這些選擇其實受制於我們的背景、環境、個人天賦﹐以及今天美國社會的嚴重兩極化。因此,雖說我們到了21歲,就要為自己作選擇,但這些選擇肯定受到文化壓力和規範所限制。

我初次沉浸於這個想法,是在我拍寫「羅德尼的罪行」的時候。這個攝影特寫的主人翁是21歲年輕人伍德森(Woodson),他來自匹玆堡市環境最差的貧民窟,面對一項謀殺罪名。他遭人勒喉、搶劫、毆打,然後他開槍射殺了侵犯他的人。

無論從哪一方面看,伍德森都是個外表和性格討好的伙子、深得孩子喜愛的父親,從來沒惹上麻煩。問題是,案發時伍德森是否有機會離開而不須幹掉他人呢?

我心想,要是伍德森居於城中較安全的地區,他還會有需要帶槍傍身嗎?要是他來自不同的背景,在這一刻,他也許會是個成功的大學生,擁有光明的前途。
美國式的自由給予我們很多機會,但囿於社會規範和經濟現實,今天它也限制著我們的選擇。未婚媽媽的孩子,長大後也往往成為未婚媽媽;醫生的子女,也常常能成為醫生。

我以21歲作為紀實的題材,目的是讓觀眾就著我們文化中不同的生活方式,尋找自己的結論。今天的美國,有著那麼多的對,也有著那麼多的錯。透過直接審視21歲年齡層的角度,我希望觀眾在明白美國正朝積極方向演進的同時,也能理解到對一些機會有限的人來說,無論那是經濟機會或個人機會﹐時間看來是停滯不前的。

— 約翰.卡普蘭(John Kaplan)

 

 
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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